一、总 则
设备是教学的物质技术基础和基本手段,加强设备管理,正确使用,精心管理,及时维护维修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对提高教学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1、由学校校长主管设备的管理工作。
2、由学校总务处分管设备的购置、日常维护、报废等具体工作,并对校长负责。
三、设备的管理
(一)设备的前期管理
1、设备的购置:由总务处向学校提出申请,报校长批准后,上报相关领导部门,方能按规定的流程组织采购。
2、所有购置的设备,都要按规定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二)设备的登记
1、凡属于学校固定资产范畴的设备都要登帐管理。
2、设备到货后,由财产保管员和相关技术人员共同开箱验收合格后,办理登记手续。
3、从外单位调拔来的设备经验收后,根据其调拔价格及估计价格办理登记手续。
4、设备应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三)设备的使用
1、设备经验收登记后,由使用人员签字领用。实行专人负责。
2、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设备,部门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每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设备。
3、使用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未查明原因不得继续使用。
4、所有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位置、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许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不得浏览反动、色情、股票网站。
(四)设备的维护
1、设备使用人员实行定人、定机、定操作规程、定保养细则,并建立使用和维修记录手册。
2、严格实行设备保养制,加强设备仪器的保养。保养以操作者为主,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3、设备无论使用与否都要定期检查,做好“五防”。(即防潮、防震、防压、防锈、防腐蚀)
4、设备的维护保养要认真做好原始记录。
(五)设备的修理和改造
1、设备出现故障后,应立即向总务处提交书面报告,统一安排修理。
2、设备一般故障原则上由学校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技术人员无法处理的,由学校安排维修。
3、修理后的设备由使用人员验收其质量,合格后签字。
4、设备的改造由使用人员提出报告和改造方案,报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设备的调动
1、设备的内部调动,由各组室提出申请,报校长批准后办理转帐手续。使用人员和其它人员不能擅自调动。
2、若设备外调,要校长批准后,方能办理外调手续。
(七)设备的报废
1、设备的报废必须慎重,由设备管理员提出报废申请,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后,填写设备仪器报废单,经校长批准,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2、批准报废的设备,须报财务处注销财产帐,总务处注销台帐。
(八)设备的档案管理
1、设备档案的主要范围包括:论证资料、产品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图纸资料、使用维修及事故记录。
2、设备台帐由总务处编制和保管。
3、外单位借用或索取有关设备资料,需凭介绍信,并经校长批准。
四、设备的事故报告
1、设备因非正常损坏致使停机或性能降低,称为设备事故,损失价值在500元及以上、3000元以下为一般事故,损失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为重大事故。损失价值在500元以下的为设备仪器损坏,也应认真统计,情节严重者,可例为设备事故。
2、设备发生事故后,应向总务处提交书面报告,对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调查分析,按照“三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4、设备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学校校长。
5、对责任事故应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除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赔偿经济损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五、设备损失赔偿
1、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属于下列情况应予赔偿:
(1)不遵守规章制度,私自挪用或擅自拆改造成损失者;
(2)工作失职,保管不善造成损失或丢失者;
(3)玩忽职守,使用不当造成损坏者;
(4)不听指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者;
3、有关人员证明或鉴定,属下列情况可不赔偿:
(1)因设备本身质量和缺陷引起的损坏;
(2)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损坏;
(3)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坏、丢失。
4、事故责任者视损失大小和本人态度,按以下办法赔偿:根据情节轻重和设备损失价值以损失价值的5%—50%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