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职校2010学年学生资助政策之一
免费教育政策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海岛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费教育意见》,我校全面实施国家帮困助学政策和对农村、海岛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费教育政策。
- 申请对象
(一)本市中职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农村家庭学生(含具有本市中职校学籍并在沪就读的外省市农村家庭学生,不含综合高中学生),父母双方或单亲家庭为农村户口;
(二)本市中职校在籍在读的海岛家庭学生(不含综合高中学生),父母双方或单亲家庭户籍为海岛居民;
(三)中职校试行招收并录取的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父母双方或单亲家庭为农村户口。
- 申请程序
(一)农村家庭学生或海岛家庭学生,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每学期开学初向班主任申请。领取申请表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开学两周内递交班主任,同时出示父母双方(含单亲家庭)为农村户口或海岛居民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 发放方式
对于递交申请表的学生,经学校调查核准后,给予入学注册,并免缴纳政策规定的学费和书簿费。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每月150元,转入学生银行卡。三年制的学生可享受两年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