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职校2010学年学生资助政策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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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奖学金政策
- 申请对象
在本市中职校就读的,在籍在沪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都可以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其基本申请条件是: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2)乐于奉献,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
(3)热爱劳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4)热爱专业,虚心好学,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注重实践,学习成绩优良。
- 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由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由班级评比,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按学校在校生比例审核通过,并校内公示一周后,予以实施奖励。奖励比例为在校生的5%,设一、二、三等奖。
- 发放方式
一等奖标准1500元;二等奖标准1000元,三等奖标准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