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职校2010学年学生资助政策之六
- 低收入家庭助学政策(学校政策)
(一)凡在本校就读,遵纪守法,热爱专业,勤奋学习,不属于低保和农村、海岛户籍,也不享受专业奖励,是本市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困难申请。
(二)凡在本校就读,遵纪守法,热爱专业,勤奋学习,不属于低保和农村、海岛户籍,也不享受专业奖励,家庭成员中有重病和大病,无力支付学费的,可以向学校提出困难申请。
(三)凡在本校就读,遵纪守法,热爱专业,勤奋学习,不属于低保和农村、海岛户籍,也不享受专业奖励,是孤儿,可以向学校提出困难申请
- 申请程序
(一)低收入家庭学生,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按学校规定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向班主任申请。领取申请表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开学两周内递交班主任,同时递交户籍所在街道提供的低收入证明。
(二)凡家庭成员中有重病、大病,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每学期开学初向班主任申请。领取申请表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开学两周内递交班主任,同时提交医疗证明。
(三)凡是孤儿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每学期开学初向班主任申请。领取申请表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开学两周内递交班主任,同时提交孤儿证明。
- 发放方式
对于递交申请表的学生,经学校调查核准后,资助相应的学费与书簿费。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每月100元,转入学生银行卡。三年制的学生可享受两年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