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黄浦区教育系统团组织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团组织:
微电影具有形式新颖活泼、准入门槛低、便于广泛传播等特点,深受青少年的喜爱,是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为引导和鼓励青少年通过参与编创优秀微电影作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区教育团工委决定开展2016“我的校园生活”黄浦区教育系统团组织微电影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赛突出“我的校园生活”的活动主题。主要是引导和激励青年教师、青年学生心系祖国、追求梦想,勤奋学习、提高本领,开拓进取;创新创业,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正直善良、诚实守信;爱岗勤勉、敬业奉献;助人为乐、热心公益。
二、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时间:2016年5月1日——7月31日
(二)作品初评时间:2016年8月20日前
(三)作品终评时间:2016年9月8日前
(四)优秀微电影颁奖时间:2016年10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作品要求
(一)微电影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鼓励青年师生用微电影展示丰富的课外校外文化生活,以积极的精神面貌去关注最美人物、社会热点,以此来反映师生服务社会、了解社会和动手实践的感受,对素质教育的理解以及对培养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的追求。影片的内容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
(二)微电影主题鲜明,内容完整,要有情节、有细节、有剧情,用小故事体现大道理,从小视角彰显大主题。情节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在生活中原形基础上通过艺术加工的。故事片要多些生动活泼的故事,少些刻板单调的议论。纪录片内容要真实,突出人文情怀,要有清晰的观点和科学、客观、理性的态度。微电影要以师生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为主。
(三)微电影作品类型主要包括故事片、纪录片和动画片。作品正片前10秒黑场处加作品标签,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年龄、学校、年级及联系方式等。作品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四)微电影作品要用普通话,语言要口语化、生活化,通俗易懂,需加中文字幕。
(五)微电影作品以DV拍摄为主(手机拍摄需800万像素以上)后期合成文件画面分辨率不低于720*576视频文件(如MPG\\MP4\\WMV\\MOV\\AVI\\RMVB)要以数据形式提交。
四、作品评选
优秀微电影作品奖(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优秀微电影单项奖(设置最佳编剧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导演奖、最佳表演奖、指导老师奖);优秀微电影组织奖。所有参评节目和资料均不退还。参评节目、资料等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评比单位不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或纠纷。
五、作品报送
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请于2016年7月31日前刻成光盘连同微电影作品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一起送至黄浦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511室(建国西路137号)。光盘封面请注明作品名称、作品类型(故事片、纪录片或动画片)、种类(微电影、动漫、动态摄影)、主创人员列表、推荐单位、联系人及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微电影作品信息登记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xhe210@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2016“我的校园生活”黄浦区教育系统团组织微电影大赛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活动动员组织工作。
(二)积极推荐。各校学生团委(总支)、教工团支部组织好参赛工作,其中各高中学校学生团委每家至少推荐一份作品。
附件:微电影作品信息登记表
黄浦区教育团工委
2016年4月29日
联系人:徐浩;联系电话:13671575358
何牧;联系电话:13818677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