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华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15-05-12 来源: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15〕17号)精神,本校就做好2015年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上海市奖学金直接用于奖励本校学习、社会实践和实习中表现优秀的学生,目的是进一步激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提高技能,引导学生积极向上、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范围和条件

    凡中华职业学校在籍在册就读、品学兼优,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上海市奖学金。

    评选条件(交个人申报的材料A4打印稿附学生成长手册和相关证明)

  • 1、学生2014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和第二学期的期中成绩P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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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参加的技能大赛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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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参加的校园活动P32,志愿者活动P33,社团活动P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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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参加的社会实践, 实习活动记录P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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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学生进校以来所有获得的荣誉(附证明)P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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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获得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附证明)

三、获得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免费教育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四、比例与标准

    奖学金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学金人数14人,标准为每人1500元;二等奖学金人数为22人,标准为每人1000元;三等奖学金人数为36人,标准为每人500元。

五、操作办法

1、符合申请上海市奖学金获得条件的学生,可向班主任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老师根据学生申请的材料和本人的各方面表现,综合评定,并通过班级民主讨论,推举各班的奖学金获得者,同时填写《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2、分配到各专业的名额由同专业的班主任老师根据各班级学生上报的材料综合评定,优先考虑13级学生和班级人数相对多的班级

3、申请表和学生书面具体材料交由学校年级组长,由各年级组长推举各个年级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名单,同时交德育处具体负责老师

4、学校资助负责小组进行评审,并在校内公示获奖名单一周,无异议,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备案

5、评定小组

  组长:马言标

  主要成员:姚惠红、王鹏、陆惠莉、姜萌曦、施鞠、张燕芬、周立

六、评选程序:

1、2015年5月11日全校动员(升旗仪式、班主任会议、班会)

2、2015年5月13日各班递交申报的材料

3、2015年5月14日上海市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

4、2015年5月15---21日公示,5月22日上报

 

 

 

 

                              中华职业学校资助领导小组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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