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文明风采”竞赛中华职业学校初赛办法
发布时间:2015-12-02 来源:

    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上海市复赛活动由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影视教育协会承办,由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上海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复赛组委会,作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璀璨星光”校园文化节活动内容之一。根据上海市复赛活动的通知,特制定我校初赛办法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中华职业学校在校生

、本届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激扬职校生风采

三、竞赛项目(六类赛项)

(一)征文演讲比赛

1、项目负责人:俞露(3号楼504室)

2、主题(可二选一)

1)以“牢记历史,爱我中华”为主题,引导学生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惜幸福生活,激发报国热忱;

2)以“成长中的感动”为主题,引导学生感悟自己成长经历过程中的正能量,抒发对党、国家、民族和家庭的热爱之情,表达当代中职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考和行动。

3、日程安排

1)12月10日(周四)前将提交演讲稿(打印稿,注明班级、学生姓名、指导老师),演讲稿内容健康,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字数1200—2000字;

2)12月中旬,选拔参赛作品中的60%进入校内决赛,学生进行现场演讲比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3)12月下旬,择优拍摄录像,演讲视频要求内容清晰流畅,演讲者表达流利,仪表得体。

(二)职业规划比赛

1、项目负责人:喻伊萍(1号楼507室)

2、主题:“我的未来我做主”,引导学生树立信心,逐步培养职业意识,及早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3、内容及要求

1)职业生涯设计方案。应以准备从事的职业要求为标准,以自身职业能力的提高为重点,制订具体计划和措施,内容应贴近实际,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相关文本字数1500—2500字;

2)创业计划。内容贴近实际,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相关文本字数1500—2000字;

3)创新设计方案。说明作品构思、特点、功效等,同时附送作品实物。

4、日程安排

1)12月17日(周四)之前提交打印稿,参加初评;

2)12月下旬,选拔参赛作品中的60%作品,参赛学生在老师指导下的修改方案和计划,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三)摄影比赛

1、项目负责人:张燕芬(1号楼407室)

2、主题和内容:以“职校美·学习美·劳动美”为主题,引导学生聚焦校园生活和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捕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实训实习等的精彩瞬间和其他劳动者工作的瞬间,展示中职学生和劳动者的职业礼仪、职业素养和职业形象。

3、形式和要求:摄影作品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作品创作时间为2015年9月之后。

4、日程安排

1)12月17日(周四)之前提交作品电子稿(以班级+作品名称命名),作品以单幅形式报送电子版作品、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1M——5M;

2)12月下旬,在符合要求的作品中选拔60%的作品,提交说明文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不超过200字,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四)微视频比赛

1、项目负责人:施鞠(1号楼407室)

2、主题和内容: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人生观、价值观,展示青春的风采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3、形式和要求:微视频作品可采用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公益广告或者电子相册等形式,制作软件不限,紧扣主题讲述故事,内容健康向上,文件格式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日程安排

提交截止时间12月30日(周三),以“微视频+班级+作品名称”命名。

(五)校园情景剧比赛

1、项目负责人:施鞠(1号楼407室)

2、主题和内容:以“法治·安全·环保·健康”为主题,引导学生以学习、生活为原型进行创作,通过人物刻画、故事演绎等反映当代中职学生对法治建设、生命安全、生态文明、身心健康的所思所感所悟,体现教育和启迪意义。

3、形式和要求:作品脚本应由学生原创,表演以学生为主,可邀请家长或老师参加。主要角色人物在8人以内,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报送脚本和演出视频,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

4、日程安排

提交截止时间12月30日(周三),以“情景剧+班级+作品名称”命名。

(六)才艺展示比赛

1、项目负责人:王素(3号楼602室)、张怀霞(1号楼507室)

2、主题和内容:以“人人尽展其才”为主题,鼓励学生展示自身文体特长、职业素养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中职学生学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高审美情趣、人文素养。

3、形式和要求:才艺展示分为舞台作品和非舞台作品。舞台作品包括朗诵、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魔术、武术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鼓励在校园内外公开展演。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大小不超过300M。非舞台作品包括书法、绘画、篆刻等,非舞台类作品需提交作品实物。

4、日程安排

1)舞台类作品交给张怀霞老师,提交截止时间12月30日(周三),以“类别+班级+作品名称”命名;

2)非舞台类作品交给王素老师,提交截止时间12月30日(周三)

四、激励办法

(一)学生作品奖

    针对各班报送的优秀作品,每个项目分别按作品总数的10%、20%、30%的比例四舍五入设立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若项目参赛作品数量不足3个,不予以评奖;参赛作品数量是3个,设立一、二等奖各一个;参赛作品数量是4个或5个,设立一、二、三等奖各一个。

(二)指导教师奖

    上海市复赛中,指导的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微视频类、校园情景剧类、才艺展示类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6人,其他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学校不设立教师优秀指导奖。

(三)集体组织奖

    设优秀组织奖,表彰对象为参赛班级,采用积分制,依据班级在校级初赛中的参与度和作品质量、以及组织过程中的宣传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比例为30%。

1、参与度,一个项目,积5分,若多个班级共同参与则分享积分;

2、作品质量,一等奖积5分,二等奖3积分,三等奖积2分,一个项目只积一个最高奖项,若多个班级共同参与则分享积分;

3、宣传工作,校园网上发表一篇图文并茂的新闻报道积2分,最高积2分;

4、提交的作品非原创作品(超过40%内容抄袭他人),经查实,扣2分;提交的作品不符合参赛作品的规格,不予以积分;每个项目负责人工作量很大,请班主任务必把好第一关。

五、校园初赛要求

1、通过“人人参与、班班比赛、学校选拔”的形式和宣传发动,落实“重在参与”和“重结果、更重过程”的德育实践活动要求,提高竞赛活动的参与普及率和广泛性。

2、2016年1月7日(周四)前,各个项目的负责人完成奖项评定,择优报送全国“文明风采”上海市复赛活动的参赛作品,按规格准备好报送作品。

3、2016年1月18日—20日,表彰优胜,颁发校级单项比赛的奖状,表彰班级优秀组织奖。

4、优秀的作品将在校园内展示。 

 

中华职业学校德育处

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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