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青少年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举办2016年黄浦区学生艺术节。作为艺术节系列活动之一的2016年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和展览活动(黄浦区活动)于2016年3-6月举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黄浦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黄浦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二、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以“阳光下成长——圆梦中华”为主题,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三、活动规则
1.项目和组别
设绘画、书法两个项目,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
2.规格
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国画尺寸不超过四尺对开宣纸(69×69cm);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书法/篆刻: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为四尺直幅对开宣纸(35×138cm)。
书法、篆刻、国画作品请托一层,不用裱绫、卷轴等。
3.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2015年11月—2016年4月间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作品选送市级比赛时每个组别不超过3幅。
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将网上通报批评,并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填写参赛登记表(见附件1-参赛登记表)。
4.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绘画、书法项目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进行评选。由区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区评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审。获市级等第奖学生将进行现场活动展示与测试。
四、奖项设置
作品分项目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
五、总结颁奖
1、区级一等奖作品将选送参加市级比赛,六月底颁发获奖证书。
2、市级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并印制成专题画册赠送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
六、参赛方法
1、由各学校组织学生参赛,作品集体送交黄浦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2、绘画作品填写“附件1-参赛登记表”,粘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并填写作品名,
书法作品用铅笔在背面右下角写上姓名、学校。并填写“附件1-参赛登记表”无需粘贴(用回形针固定),作品名统一填为:书法或篆刻
所有作品区号、项目、组别、作品编号4项无需填写
3、报名以学校为单位附参赛学生总名册的Excel电子文档(见附件2-汇总表格)。
七、收藏
所有获市级一等奖的作品均不退稿,由上海学生美术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黄浦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2016年3月
附件1:《参赛登记表》
附件2:《汇总表》
中华职业学校 校内 作品征集 活动安排
1.收取作品时间:2016年4月15日(周五)之前
2.地点:3号楼602室
3. 联系人:王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