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和展览活动(黄浦区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1 来源:

    为培养青少年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举办2016年黄浦区学生艺术节。作为艺术节系列活动之一的2016年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和展览活动(黄浦区活动)于2016年3-6月举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黄浦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黄浦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二、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以“阳光下成长——圆梦中华”为主题,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三、活动规则

1.项目和组别

设绘画、书法两个项目,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

2.规格

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国画尺寸不超过四尺对开宣纸(69×69cm);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书法/篆刻: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为四尺直幅对开宣纸(35×138cm)。

书法、篆刻、国画作品请托一层,不用裱绫、卷轴等。

3.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2015年11月—2016年4月间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作品选送市级比赛时每个组别不超过3幅。

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将网上通报批评,并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填写参赛登记表(见附件1-参赛登记表)。

4.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绘画、书法项目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进行评选。由区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区评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审。获市级等第奖学生将进行现场活动展示与测试。

四、奖项设置

作品分项目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

五、总结颁奖

1、区级一等奖作品将选送参加市级比赛,六月底颁发获奖证书。

2、市级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并印制成专题画册赠送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

六、参赛方法

1、由各学校组织学生参赛,作品集体送交黄浦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2、绘画作品填写“附件1-参赛登记表”,粘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并填写作品名,

书法作品用铅笔在背面右下角写上姓名、学校。并填写“附件1-参赛登记表”无需粘贴(用回形针固定),作品名统一填为:书法或篆刻

所有作品区号、项目、组别、作品编号4项无需填写

3、报名以学校为单位附参赛学生总名册的Excel电子文档(见附件2-汇总表格)。

七、收藏

所有获市级一等奖的作品均不退稿,由上海学生美术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黄浦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2016年3月

 

附件1:《参赛登记表》

附件2:《汇总表》

 

中华职业学校 校内 作品征集 活动安排

  1.收取作品时间:2016年4月15日(周五)之前

  2.地点:3号楼602室

  3.  联系人:王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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