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职业学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13-11-08 来源:

中华职业学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指导思想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实行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参加决策、管理和监督干部勤政廉政的权力机构。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体现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做到规范办学、依法行政,更好地实现学校持续、健康、有序、和谐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

   组长:马言标     副组长:唐威、薛计勇、黄芸、李孟滋

   组员:谢朴园、朱燕、朱静、黄广才、徐瑞骏、刘国强、陆惠莉、顾伟晨、刘晓波、方雯怡

三、教代会代表产生

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一届任期3年。

1、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和本校组织管理机构,以班组为基本单位,分行政组、德育教导研发组、学生培训总务组、213教师组、210教师组、12班主任组、11、13班主任组、计算机图书信息组、长乐综合组、长乐教师组等10个单位,由教职工按本组所分配的名额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

2、代表比例和结构:教代会代表的数额不低于学校全体教职工人数的30%,代表中教师不少于70%,并适当考虑专业、学科、年龄和男女代表的比例。

3、根据工会是教代会工作机构,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的职责以及工会工作的性质任务,工会三委会委员一般应为正式代表,按身份参加各班组选举,不占组内名额。

4、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党、政负责人一般应为正式代表,按身份参加各年级组选举,不占组内名额。

四、教代会代表的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

2、有强烈的事业心,对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关心学校的建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不谋私利,坚持原则。

4、联系群众,能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群众办事。

5、有较高的思想水平,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原则上能胜任三年教代会的工作。

6、我校在编在职和区人事代理的教职工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代表组成

1、正式代表

    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的规定,代表人数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30%的要求,本届教代会的正式代表拟定为54人。包括校级领导3人+工会三委会委员10人+选举产生的工会小组长10名。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列席代表

    因需要,可邀请未当选的学校中层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和在岗教职员工作为列席代表,出席教代会,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代表选举方法

1、全校教职工分成行政组、德育教导研发组、学生培训总务组、213教师组、210教师组、12班主任组、11、13班主任组、计算机图书信息组、长乐综合组、长乐教师组,按分配名额比例,民主选举产生54位教代表。

2、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多少为序选出代表。

3、若票数相同,将在票数相同的教职工中进行第二轮无记名投票。

七、代表选举时间

2013年11月12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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