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保险理赔指南
发布时间:2011-03-17 来源:

 

一、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理赔

地址:淡水路464号103室(2013起改为重庆南路229弄5号103     联系电话:53832096
须带:1、身份证;
      2、出院小结;
      3、医疗费原始收据;(注意要回原始单据)
      4、申请书(加盖学校公章)。

 

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

材料准备好后请教师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前往下述地址申请理赔:

黄浦区北京西路199号2楼柜面(黄河路口)

须带: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就诊住院收据、出院小结、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

      3、《理赔申请书》申请书(填写完整加盖学校公章,申请人、出险人均为教师本人;申请书中保险合同号一栏暂不填写);

      4、被保险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

 

三、教师门急诊、住院医疗保险(由新华保险公司理赔)  
    学校工会在食堂公示栏张贴,由保险公司上门办理理赔手续(具体参照理赔手册)


四、医保办医疗费用申请补助  卢湾区医保办 

地址:鲁班路390号
     把身份证、出院小结、收费明细单和医疗费原始收据交学校医务室经办人,由学校医务室经办人统一办理,(学校经办人每月5日—10日上交区医保办)
     注:医保办补助后,原始单据不再退回,所以必须前面三项理赔完后,最后到医保办。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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