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优化教师培训运行机制,规范各级各类教师培训项目的有序开展,提高区域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现就黄浦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学生喜欢的学校为目标,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境界,创新教师培训机制,优化教师培训方式,为各级各类教师提供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学习机会,努力构建多渠道、多元化和高质量的教师培训体系,以“注重专业性、提倡针对性、尊重主体性”为原则,为建设一支具有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善于反思和学生喜欢的教师队伍,为黄浦教育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二五”教师教育工作要从区域教师的实际出发,依托全市教师教育资源联盟、高校及社会办学力量、区教育学院、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优质资源,充分发挥教学、教研、科研和培训对教师成长的综合效应,促进教师个体专业发展。构建以“学分银行”为抓手的共享课程管理体系,形成市级规划指导、区县统筹落实、学校为实施主体的教师培训良性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区教师的教育境界、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二)具体目标
1、构建教师培训课程体系,充实、完善和规范教师培训的三级课程体系,丰富和充实市级共享课程,完善区级教师培训课程和“研训一体化”培训课程建设,规范校本培训课程建设。
2、构建多层次、多途径的教师培训体系,规范并完善市、区、校三级教师培训的有序运行,鼓励培训者不断创新教师培训的模式和途径,提高教师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构建区级教师培训专家资源库,建立由教育专家、资深校长、名师名校长组成的培训专家资源库,不断丰富和充实教师培训资源。
4、构建并完善区域教师培训的管理体系,规范市、区、校三级课程设计、开发和实施等环节的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实施原则
1、专业性,培训目标必须凸显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通过多渠道和多视角的培训,提高受训者实践反思的能力和水平,从而使其具有专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专业性原则是检验培训目标的一个重要标准。
2、针对性,培训内容的选择必须是从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着手,通过对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激活教师的知识和实践经验储备,通过学科专业知识的拓展、课改理念和教育理论的引领,帮助教师形成解决问题的策略。针对性原则是检验培训内容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标准。
3、主体性,培训过程中要有培训者和学员以及学员之间的良性互动,发挥受训教师的主体性,在互动中激发其积极性和能动性。主体性原则是检验培训形式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标准。
(二)培训对象与要求
1、“十二五”期间所有在编在岗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完成新一轮的教师培训。其中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教师只需按本人意愿参加市级、区级的选修课程。
2、“十二五”期间每位教师参加并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修满36学分;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以及教育学院的专业人员必须参加不少于540学时的培训,修满54学分,其中包括以教育研究为主的专题研修分的18学分。
3、新教师须参加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规范化培训,计12学分。结业后仍需参加市、区课程培训及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2012年9月以后新进的教师只需完成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规范化培训及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
4、“十二五”期间担任班主任的教师须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班主任专题培训。
5、2012年9月前由外省市引进我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须修满360学时,中学高级教师须修满540学时。2012年9月以后由外省市引进我区工作的教师只须完成所在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
6、“十二五”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并获得毕业证书的或有在读证明的教师,可免修市、区级课程培训,但仍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
7、“十二五”期间参加支教工作的教师,支教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可免修全部区级培训课程(14学分),支教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可免修一半区级培训课程(7学分),但两者均仍需完成市级课程及由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中学高级教师还须完成18学分的专题研修学分。
四、培训内容
根据《市培训工作意见》的规定,“十二五”教师培训分为市、区和校三级。原则上,每位教师须完成市级课程4-7学分、区级课程11-14学分、校本培训18学分,总计36学分。就课程类别而言,其中师德与素养课程12学分(含师德教育课程6学分)、知识与技能课程14学分、实践体验课程10学分。除学历进修外,各课程类别的学分不能相互冲抵。
培训内容注重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境界的提升,培训课程包括师德与素养、知识与技能、实践体验三大类别。师德与素养课程、知识与技能课程是为教师提供间接经验为主要内容。实践体验课程是以促进教师积累直接经验为主要内容。
1、师德与素养课程:强化师德教育,实施敬业爱岗、热爱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等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培训;着眼于教师育德意识和能力的提高,开展以法制素养、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情操修养和身心健康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养培训。
2.知识与技能课程:促进教师对现代教育理念、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与实施、班级管理、育德实践、学生创新素养培养、学生发展指导方法、对外交流、信息资源开发运用、教育质量测评技能等方面的更新、学习与提高。
3.实践体验课程:以教育教学实践需求为导向,运用观察记录、诊断改进、专题讨论、课题研究、成果展示等方法,促进教师掌握班级管理、家庭教育、学生心理辅导和学科德育等教育实践知识;掌握课程开发、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学习指导等教学实践知识;掌握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等教科研实践知识。
五、实施途径
基于教师专业发展和需求的多样性,“十二五”期间我区构建多层次和多渠道的培训途径,具体如下:
1、高一层次学历进修
为进一步提高区域教师学历层次,鼓励中青年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相关的高一层次学历进修,教育局设立了专项资金提供支持。
2、市级共享课程
市级培训课程由上海市教师培训共享课程管理平台(学分银行)提供,聚集了全市教师培训的优质资源,对本区教师拓展教育视野和提高教育水平具有积极意义,教师可以登录“市级共享课程”平台,按照个人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3、区级培训
(1)依托高等院校及社会办学力量举办高级研修班
以提高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学科专业水平为目的,依托复旦大学、华师大和专业培训机构,以研修班的形式开展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我区中青年骨干教师。以拓展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为主要培训内容,帮助教师提升专业水平,为教师专业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2)学科专业培训
根据本区教师的实际需求,组织设计与开发区级培训课程,以专业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培训内容。
(3)“研训一体化”培训
“研训一体化”课程培训,以课堂教学研究为载体,在专家的引领下,分享课堂教学实践智慧,提炼有效课堂教学策略,探索有效课堂教学规律,提高我区教师课堂教学、教育科研和德育研究能力和水平。
(4)主题式教研培训
主题式教研培训是以区级学科教研活动形式开展的教师培训活动,教研员以学科教研活动或课改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为主题开展培训。
(5)教育专题讲座培训
根据我区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方面的共性问题,开展教育专题讲座。内容包括基础教育的热点问题和本区办学生喜欢学校的相关问题,以拓展教师的教育视野和提升教师的教育境界。
(6)高级教师专题研修
以提高中学高级教师科研能力为目的,开设高级教师专题研修班,采用专题报告、专题研讨、课题研究及教师自学的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素等,指导教师独立完成课题研究,让教师体验课题研究的全过程。
(7)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
根据上海市教委的要求,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在一年见习期中,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市、区级基地学校的导师带教、教育学院的集中培训,以及聘任校的培训。通过理论学习、导师带教、案例分析、互动交流、实践培训,养成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和神圣的职业荣誉感,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行为规范。
4、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路径,校本培训以提升教师师德与素养为核心,以实践体验课程研修为重点。师德与素养课程是以强化师德教育,实施敬业爱岗、热爱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等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培训;实践体验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和科研等,通过认真分析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各种具体问题,聚焦真实问题进行集体研修,在互助式的研修过程中不断调整教育教学行为、优化教育教学过程和积累实践智慧。
校本培训既要注重发挥学校教师的主体性和自觉性,也要加强校级之间的合作、交流与互动。各校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及时组织观摩研讨活动,相互借鉴、协同研究、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六、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师培训工作的规划、统筹和决策,并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
2、区教育学院负责制订“十二五”教师培训工作相关实施细则,负责指导、组织全区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教育学院师训部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对教师培训的管理、考核、研究和评估。
3、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是学校教师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必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和落实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建立教师培训档案,确保完成相关培训要求。
(二)制度保障
1、课程审定制度
区教育学院成立课程审定小组,对三级课程进行系统的推荐和审定,做好市级共享课程的推荐、区级教师培训课程评审和校本培训课程的审核工作。
2、学分管理制度
区教育学院师训部负责制订《黄浦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规定》。管理“上海市教师教育培训课程管理平台”及“区级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实行学分电子管理和学分互认制度。通过对过程管理与质量监督,及时掌握培训的进度,检查评估教师培训情况。每学年要将教师培训取得的学分通过管理平台告知学校,以便学校能够合理安排教师参加培训。
3、档案管理制度
教育学院培训部建立全区教师培训信息库,负责培训项目相关材料的审核、归档,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实施过程的档案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
4、培训评价制度
建立教师培训工作的评价制度,定期开展校本培训和市区级培训工作的评价,对卓有成效的学校、师训专管员和优秀课程进行奖励,对培训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中期评价主要是分析问题和分享各校教师培训的经验、梳理区级培训的有效经验,从而更好地推动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终期评价主要是总结和提炼各校教师培训的案例,形成教师培训工作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队伍保障
1、师训专管员队伍建设
师训专管员队伍建设是教师培训工作顺利有效推进的重要保障。师训专管员队伍建设的主要举措,一是加强培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培训,解读市区相关政策和落实各项具体操作事项;二是经验分享,以区教师培训网为平台,定期推出部分学校的工作经验;三是集体研讨,师训部每学期召开一次师训专管员研讨会,就各校师训工作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2、培训实施者队伍建设
培训者队伍建设是提高教师培训水平的关键。培训者队伍建设的主要举措,一是提升理论水平,选派部分培训者参加高校的研修班,为培训者更新观念和充电创造条件;二是提升实践指导能力,安排部分培训者参加基层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为培训者了解课改过程中的问题创造条件;三是自我充电,安排部分培训者带着问题(或课题)享受带薪学术假期,通过潜心研究提高培训者的研究能力和水平。
3、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
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是保障教师培训有序和高效实施的关键。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的主要举措,一是提高规范培训实施过程的管理能力,在市区级培训和校本培训中,都有许多新的操作要求和新的政策要求,对培训管理者进行系统的政策实施细则解读和培训,以保障市、区和校本培训的科学和规范实施;二是提高数据处理的能力,对管理者的数据处理能力进行系统的培训,以适应培训管理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