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5〕3号要求,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本市2015年度国家级培训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报送培训人数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重点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岗位技能,提高专业课教师“双师”素质。
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培训,针对专业带头人(含教学管理干部、德育与职业指导课教师等)开展高端研修,重点培养教学名师和专业领军人才,牵头成立校内(校际)名师工作室,辐射带动建设一批优秀教学团队。
二、培训形式
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培训培训周期为12周(含企业实践4周),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交替的模式。
三、培训时间、地点
各项培训项目培训时间为2015学年,具体培训日期与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经费
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培训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承担。中央财政资金将逐级拨付到参训教师所在中等职业学校,中央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之前,学校应全额垫付教师培训费用。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校填写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2015年度培训开设专业及任务分解申报表(附件),并于2015年4月23日前将申报表发至上海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邮箱:shxiangmuban@sina.com
六、联系方式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处
联系人:宋磊 电话:23116718
2、上海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联系人: 赵晓伟 电话:55580260
黄显兵 电话:65111272
地址:虹口区三门路681号308室
邮编:200439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2015年度培训开设专业及任务分解申报表.doc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