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沪府发〔2015〕9号)及《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沪教委职〔2015〕30号)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打造教师发展平台。
“十三五”期间,本市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工作纳入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实现学分统一管理。现将2016年下半年市级培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经有关专家评审和领导小组批准,由华东师范大学等15个市级培训基地承担2016年下半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市级培训任务(2016年下半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市级培训一览表见附件1)。
各项目/专业培训方案详见附件2。各培训项目/专业具体培训时间届时详见各基地培训开班通知。
请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合的培训项目/专业,于7月1日前,将参训学员汇总表(附件3)分别报送至学校主管单位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同时,请各学校组织填写《学员推荐表》(附件4),并分别发送至装备中心及相应培训基地。学员汇总表、学员推荐表纸版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送至装备中心。
希望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要求,为教师提供学习培训机会,为教师培训学时积累创造条件,更好服务教师专业成长。
装备中心地址: 虹口区三门路681号308室,邮编200439
联 系 人: 赵晓伟 联系电话:55580260
黄显兵 联系电话:65111272
电子邮箱: shxiangmuban@sina.com
附件:
1. 2016年下半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市级培训一览表.doc
3. 2016下半年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市级培训学员汇总表.doc
4. 2016年下半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市级培训学员推荐表.doc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