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开放实训中心成本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18 来源:

一、设备用具管理与使用:

 1、实训设备用具的购置,要根据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及财务的可能,由实训中心主任提出设备用具申请计划,报请校长批准后执行,并报市教育装备部备案。

    2.用具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对用具设备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3、重要用具和设备,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实训老师负责指导使用。

4、从购置到报废处理过程中的管理、使用、维护、检修的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应成为设备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

    5、实训中心主管组织有关实训老师,根据用具设备性能特点和使用情况,进行状况分析,做到对设备的合理使用,适时更新。

6、要避免用具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没投入使用的用具设备,查明原因,报总务部门处理。对有长期积压和浪费的,要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7、实训中心根据用具设备使用情况和保养周期委托专业公司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二、实训材料管理与使用:

1、做好实训材料的采购工作,实训中心运行发生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实训老师根据实训需要拟定申购计划,申购应做到准确无误,避免浪费。

2、实训过程中要控制材料的使用,对于某些专业的实训,应考虑材料的多次重复使用,节约实训材料。

3、重视在材料的领取、入库、投料、用料、补料和回收料等环节的严格管理。

4、对实训过程中出现的浪费材料现象或出入库不计量等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予以纪律处分。

5、根据学校规定的实训课时费标准发放实训课时费。

三、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实训中心内教学、科研实训对所用低值品的科学管理及妥善使用,防止积压浪费。特制定如下条例。

1、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和易耗品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用具、文件用品等,均归类为低值品。

2、实训中心根据需要和实训经费的可能,提出低值品的购置申请。报实训中心主任批准。

3、低值品的领用或实训中心自行购置,其领用单均按经费管理使用权限,由负责人签字方能领取和报帐。

4、实训中心备用的低值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设立明细帐和领用登记薄,加强低值品的管理。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为了加强实训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好用具设备的报废处理工作,对用具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报废、报损处理规定如下:

1、报废、报损设备的范围

(1)质量低劣、不符合安全标准,且在实际使用中不能满足最低性能指标;

(2)设备落后,耗能过高,效率低、属被淘汰的;

(3)超过使用年限,主要部件陈旧,无法改装利用;

(4)电所绝缘老化,线路经常出现故障,且无修复价值;

(5)因事故或其它原因使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6)设备修复所需费用超出原值折旧净值的,或接近新购设备价值。

2、报废、报损的鉴定和审批手续

 (1)设备报废需经鉴定、审批和处理三级手续,首先由实训中心负责提出设备报废申请,中心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总务部门。

(2)报废设备必须帐、物、卡相符。设备的统一编号、分类号、名称、型号、生产厂家、价值等核实后再填写报废申请表。

(3)设备未经正式报废前,实训中心不得擅自拆卸挪用设备的零部件。正式批准并办理销帐手续后,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拆卸利用,凡认为该报废设备无利用价值时,可造册登记由总务部门统一收回处理。

(4)丢失设备不属于报废范畴,但要及时详细上报丢失原因,明确责任,然后按报废设备的审批程序上报,经审批后,必须办理财产消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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