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职业学校 课程与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31 来源:中华职校

为了深入贯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沪教委职〔200936号)、《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沪教委职〔20093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沪教委职〔20099号)等重要文件精神,为了全面落实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优化工作方案,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完善学校各项教学条件,优化师资队伍,推进专业课程建设,增强学校办学实力和发展后劲,提升学校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整合学校原有相关管理制度和要求,制定本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方案。

一、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目标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根本目标在于全面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以确保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最终实现。在上海市教委推行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的精神指引下,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和总结以往的教学质量管理经验,以完善动态“目标-过程-效果”管理体系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各项教学制度,有效地监控学校的教学质量全过程,确保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原则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是保障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将原有的各项教学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整合,使之更具规范性、可操作性、全面性的系统化工作。力求“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在学校领导统一指挥下,按照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的原则,实行以校级领导为监控主导、各专业专业组为实施主体、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结构。按照分工对教学质量的形成过程进行监控、检查、考核、反馈、改进。

(一)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的主要职能部门。由校级领导班子领衔,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教学质量体系的落实、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质监办聘任各专业资深教师担任质监员(一年一聘),质监员可深入课堂随机听课、参加教学检查、与任课教师交流、与学生交流、与各专业专业组主任交流等形式,了解教学一线的情况,及时督促师生的“教”与“学”和教学管理部门的“管”,积极推动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1.校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

组长:黄玉璟  

副组长:夏添  薛计勇  黄芸

   2017学年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小组

组长:黄芸

组员: 汪楙若  赵玲   朱静 林晨旭  施晓燕  徐瑞骏  俞露  黄广才  金斌  金永鎸  方斌  王昱斌  冯钟明  陶浩然    朱莉  金斌  周立  徐耘  徐影   王素  李鹏  奚小英  董慧  俞俊  姚惠红  姚惠红    王鹏  陆神容 张燕芬  陆惠莉  施鞠  李颂  彭天平

2.质监办主要职能

1)参与制定和完善监控体系所需的各种评估方案及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

2)组织实施教学质量检查及各项教学评估工作。

3)负责处理评估信息及发布评估结果。

4)负责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5)负责面向学生的教学质量调查,并向各专业组提供反馈意见。

6)负责对各专业组进行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估工作的检查、指导。

质监办和教导处、德育处、人事处、学生处和各专业专业组在教学监控和评估工作中相互支持,通力合作。

(二)   教导处

教导处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在监控体系对教学工作进行布置、检查、管理、指导等职能,同时也负有对监控、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的职责。教导处还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督导开展教学监控与评估工作。主要职能为:

1.制定学校各项教学工作质量标准或规范;

2.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规划,并负责提出专项评估计划;

4.组织制定和建立保障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5.参与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

6.根据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   德育处

德育学校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和学生有关的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要与质监办、教导处等部门积极配合,在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等方面发挥本部门特殊的功能和作用。主要职能为:

1. 参与学生的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反馈有关情况;

2.针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有关学生学习思想、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加强教育管理及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3.经常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向质监办及教导处及时通报情况。

(四)   人事处

是学校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和教师有关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要与质监办、教导处、德育处等积极配合,在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业务水平,进行教师业务考核,引进优良师资方面发挥本部门特殊的功能和作用。主要职能为:

1.制定教师业务规范,负责教师业务综合考核与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教师职称晋升时对其教学质量等级进行审查;

3.负责引进教师的岗位资格审查;

4.负责在教师教学质量等级认定过程中提供师德师风方面的信息;

5.负责对评为不称职教师的重新上岗安排。

(五)   学生处

学生处是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实习教学计划的主要执行与管理部门,主要职能为:

1. 制订并负责解释学生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实施方案;

2. 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推荐资格的审查工作;

3. 收集、整理与发布用人单位需求、招聘信息;

4. 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较为稳定的实习基地;

5. 负责推荐学生顶岗实习与工学交替实习,并进行日常管理

6. 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开设就业指导讲座;

7. 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优化学校专业设置、教学内容、人才培养规格、德育教育等工作;

8. 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

(六)   各专业组

目前,学校主要分设航空(国内)、航空(国际)、旅游、酒店、烹饪(中餐、西餐)、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平面、休闲体育、美术设计与应用、戏剧表演和高复十一个专业组。各专业组是学校教育教学基层组成部分,既是实施人才培养的教育实体,又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的实体,其工作状态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在质量监控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职能为:

1.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评估文件和工作部署完成各部门每学年的评估计划,依据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开展评教、评管、评学工作;依据学校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标准,可制定符合本专业组专业特点的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报送质监办备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依据学校制定的指标体系,负责对本部门教学工作进行自评,以及教学质量评估优秀专业组的申报;

3.负责对本部门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自行完成教学质量等级的初步确定;

4.负责组织对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的评估;

5.对本部门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标;

6.接受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四、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主要内容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包括:教学目标监控、教学过程监控、教学效果监控。

(一)教学目标监控

市场对人才知识结构与技能的需求往往是动态的,因而如何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为用人单位输送合格人才,是职业学校的立足之本。目标监控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市场人才需求的预测及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的结果,来规划与调整各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指导各专业正确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并监督实施情况。

各专业组应从实际出发,通过对市场人才需求的预测及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订科学合理的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制订与调整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并报学校教导处审批。

(二)教学过程监控

1. 教学常规检查

各专业组负责日常教学(包括课堂纪律、教案、作业、听课情况等方面)检查;教导处负责对日常教学检查进行监督与指导,并组织好每学期的期中、期末教学质量全面检查,质监办对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抽查。

2. 听课

教导处制定听课制度,各专业组及教研组按规定组织听课、并将听课情况记录交教导处及质监办备案,质监办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各专业组。

3. 教研活动

各教研组按教导处要求定期组织主题教研活动,落实相关校本研修任务,完成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及教学研讨等工作。

4. 学生意见反馈

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各专业组采取随时和定期相结合,以问卷调研、个别访谈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形式,听取学生的意见,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和老师。质监办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

5. 教学经验交流与说课比赛

教导处、教研组每学期举办一次教学经验交流工作,以说课比赛、教学法评优等形式开展,并对优胜者进行奖励。

(三)教学效果监控

1. 专业教学标准的制定和完善、课程教学计划由各专业组负责,教导处审核,质监办监督。

2. 教学成绩(包括期中期末成绩、语数英水平测试、英语等级考、计算机等级考、普通话测试、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等)由教导处负责,质监办监督。

3. 班风学风的检查由德育处负责,质监办监督。

4. 各专业的工学交替实习和顶岗实习方案由各专业组负责制定,学生处审核备案,质监办监督。

5. 毕业生跟踪调查由就业(实习)指导处负责,质监办监督。

6. 教师的学期考核和业务考核由各专业组、教研组、教导处、人事处负责,质监办监督。

五、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的保障措施

为有效落实本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方案,学校制定了相应的一系列教学质量监控保障措施。具体包括:

(一)教学检查制度

作为常规教学管理工作,每学期学校层面开展期初、期中、期末三次教学检查,期初主要检查教学文件和教辅材料的准备情况;期中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期末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覆盖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实验实习、辅导答疑、学生评价(考试或考查)、阅卷、试卷分析等教学全过程。各专业组及教研组随机进行日常教学过程检查,及时反馈信息并作出相应地调整与完善。(见《教师手册》中的《中华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常规管理细则》、《考试监考教师注意事项》、《学生成绩登记流程》以及教案和作业检查表、课堂纪律检查表等)

(二)教师自评和互评制度

教师每个学期应主动进行教学质量与教学工作状况自我评价。评价的方式包括:

1.以教学反思形式对每节课的得失与教学效果进行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

取措施整改;

2.在教研组组织的集体备课、听课、评课活动中,与同组教师开展相互评价与交

流,取长补短,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能力、革新课堂教学方法与手段;

3.学期末撰写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对学期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价,并上交

本学期个人教学案例、课件、教案等资料。

同时,学期中各专业组和教研组应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相互听课、评课工作,积极探究教学新方法与新手段,落实新理念,全面提升本专业组整体教学质量水平与教学效果。(见《管理制度汇编》中的《专业牵头人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教研组长岗位职责》等)

(三)听课制度

听课制度要求从校级领导开始直至新进校门的教师,每学期必须按岗位聘任要求完成一定的听课量;各专业组主任及教研组长须深入教学第一线定期听课,指导教学方法的更新;质监员不定期督查教学过程,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见《教师手册》中的《中华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四)教师考核制度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通过学生评教、教师评教、质监员评教及教研组考核等方面,对每一位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做出合理的评价。全面开展学生评教,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评教活动,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可对本学期的任课教师进行无记名评价,学生们可以真实地对任课教师教学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论。(见《中华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情况反馈表》等)

(五)信息反馈制度

建立一个学生、教师、质监信息反馈平台,通过信息化校园平台开辟校长信箱等(电子邮件形式),多渠道收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处理。

(六)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制度

为了对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违纪行为查处有章可循,学校分别对教学(管理)违纪行为和教学(管理)事故作出了相应的界定,同时作出了相应的处理规定。(见《教师手册》中的《教师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教学事故认定表》)

(七)走访、跟踪调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学生的在岗胜任情况,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监控,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走访单位、沟通信息,处理日常问题。

各专业组向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在社会的反响,向毕业生了解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社会适应性,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培养方案和进行教学改革。

(八)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优秀部门及个人评审与奖励制度

评选每学年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优秀部门及个人,以表彰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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