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意见》、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学习文件,提高对反腐倡廉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以《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主要教材,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学校中心组每季度至少要安排一次廉政专题学习。平时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行政会、校务会和群众大会等形式,使学习有制度、有进度、有检查、有考核。学习中要联系实际,抓住群众意见最大的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领导做起,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真正落到实处。
二、建章立制,建立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严格遵守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并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律和监督。校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
1、加强督促检查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内外的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自我监督结合起来,使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时时处处不脱离各种监督。
2、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党员和干部、对违背“五个不许”和“十一项要求”的党员和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的规定追究责任。
3、加强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学校重大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积极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增强办政的公开度和办校的民主化,实行校务公开。
四、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
坚持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了解群众思想、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改善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
五、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党支部的监督保证作用
认真加强党支部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班子成员要经常沟通、相互提醒。对一些政策不明的问题要及时学习,弄清搞懂,决不能打“擦边球”。对违反纪律的事故苗子要坚决解决在萌芽阶段,决不搞“闯红灯”。对一些违规违纪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决不搞“下不为例”。干部之间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团结,相互配合,不计名利,不抢功委过,真正形成思想统一、行动一致、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战斗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