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08 来源:中华职校

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各级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2.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由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参加,由书记召集。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3.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4.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根据本单位中心工作或工作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要围绕民主生活会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书记、各成员之间个别谈心,交换意见,征求单位和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就一些重要问题初步统一认识,于会前转告参加会议的同志或会上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需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上级党组织。

5.民主生活会的主持:民主生活会由书记主持。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严于责已,真心诚意的欢迎批评,又要引导大家敞开思想,互相帮助,把民主生活会真正开成解决问题的会,切忌图形式走过场。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6.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解决党内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必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做到会下谈心解疙瘩,会上集中议大事。成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要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上的缺点和错误,诚恳接受别人的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防止在细节问题上纠缠不清,互相间有意见,可以开展个别谈心,或者把问题摆在桌面上,通过交换看法和意见来解决,不搞自由主义,要遵守民主生活会的纪律,不许歪曲和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许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漏。

7.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的处理: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由本级党组织解决,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的,应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交给相关部门查处。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书记责任。

8.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后十五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可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9.民主生活会检查指导: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掌握情况,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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