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为事业发展需要,规范本校的财务会计核算,加强财务会计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保证财务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办学绩效,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的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的执行:学校领导人、财务负责人、财会人员。与学校各项财务活动相关的人员必须遵守各项经济法规,按本制度开展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实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接受法定单位检查与监督。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办事;
2、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在进行学校各项改革中,必须保证各项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
3、保证学校财力集中,提高调控能力,在规划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时必须考虑学校财力的承受范围,量入为出,做到收支平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依法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2、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勤俭办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5、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学校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
1、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实行校长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实行校长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
学校校长对本校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依法领导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对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障财会人員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财经纪律。
(1)统一领导的内容
统一领导:学校实行财务会计工作校长负责制,财务部门具体实施学校的财务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工作,对校长负责,接受学校主管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的会计监督。
统一财经方针政策。学校财经方针政策,如重大的财务分配政策和财务开支制度等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制定和颁布。
统一财务规章制度。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下,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统一的财务规章制度。
统一财务收支计划。学校的全部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根据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综合财务收支预算
统一财会业务领导。由校长统一领导校内各岗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工作、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并参与财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2)集中管理的内容
财权的集中管理权:财权主要是指学校办学经费或资金的统筹安排和使用权。除独立核算的校内组织(工会)可以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外,其他的资金不论来源如何,都应当由学校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经营权的集中管理权:经营权主要是指学校日常教学工作以外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经营活动的管理决策权。学校的各项经营活动由学校集中管理,校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
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的集中管理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集中制订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贯彻实施。
会计核算和会计事务的集中管理权。集中统一核算学校财务收支,并对学校日常会计事务包括财会人员培训管理等工作进行集中管理。
(3)分级负责的内容
分级负责即学校一切业务活动财务收支事项的申请、复核、审核、批准权限,根据学校管理实际,在集中管理的前提下,由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具体负责。
财务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学校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财务部门的一切工作对校长负责。
校长依法对学校一切业务活动的财务收支事项,在职权范围内行使最终批准权。
分管领导在分工(授权)范围内,对分管范围内各部门的财务收支事项、部门预算行使审核权。
财务部门负责指导各部门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各业务部门依据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部门预算范围内行使部门内财务收支事项的申请权和初步复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