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推动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教师业化成长,根据国家和市、区教育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校设立校长室—研发部—教研组/专业组/年级组三级科研组织网络。校长室负责学校科研的决策和规划,研发部负责教育科研的组织、协调、服务和日常管理,教研组(年级组)负责实施研究任务。
2.在校长室的领导下,学校研发部(教育科研室)受理教师课题申请,组织校级课题立项评审和结题鉴定,对课题研究进行过程管理和指导等,鼓励、指导教师开发符合学校实际,适合学生需要的校本教材。
二、教科研项目管理
科研项目管理遵循符合社会要求、学生需要和老师能力的原则,做到计划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地点落实、物质落实,提供条件,搭设舞台。
(一)课题项目
课题项目包括校级(含开发校本教材)、区级和区级以上。
1.课题确定
各级课题的立项申请,可以参考相关文件的选题指南,也可以根据学校和教师实际情况自选,但都要遵循如下要求:
(1)符合学校实际和发展需求,符合职业教育发展方向,适合学生群体需要;
(2)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具有较高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申请人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时间和力量;
(3)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开展校本教材相关研究。
2.课题申报
课题项目由申请人提出申报,认真填写课题申报材料,(《校级课题申报表》见附一)。
课题主要负责人和参与研究者在同一时间内只能负责或参研一至二项课题;所负责的立项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校级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一般不超过三人。
区级以上课题申报材料(打印稿和电子稿)先送校研发部登记备案,由校研发部上报校长签字盖章后,统一向上级科研部门上报。
上级科研部门批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将立项批准通知书复印件(或电子稿)交研发部登记备案存档。
3.校级课题立项
校级课题由学校研发部组织校教科研评审小组进行项目评审,确定是否立项。校级课题项目评审一般每学期组织一次。
申报区级以上课题未被上级科研部门批准立项,可以申报校级课题。
立项评审的要求是:课题对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较大(一定)的现实意义、实用价值和指导作用;研究内容明确具体,研究步骤切实可行;课题负责人及主研人员具有相应的知识基础和研究能力,具备按计划完成该课题的条件。
校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后,由研发部发文(立项批准书)公布。
4.课题管理
课题项目负责人须在接到项目批准书后的一个月内制定开题报告和开题方案,明确课题组成员,落实研究任务,启动研究,开题报告打印稿和电子稿交研发部备案。研发部据此建立项目档案,作为业绩考核、经费发放的重要依据。
凡属由学校组织申请的各类项目,可由学校承担项目的监督检查及经费管理。
课题研究完成期限一般为一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少数特需的课题研究项目时间另定。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研究中期应向研发部报告项目进度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接受项目检查。课题研究计划如需作重大变更时,必须向研发部书面申请。
5.鉴定结题
课题完成后,应及时申请结题鉴定。
申请结题鉴定时,课题项目负责人向研发部提交以下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1)结题鉴定申请表(打印稿和电子稿);
(2)课题结题报告(打印稿和电子稿);
(3)最终成果1套(打印稿和电子稿)。
区级重点以上课题的结题鉴定由研发部提交上级科研部门进行。
校级课题和区级一般课题的结题鉴定,由研发部负责进行。研发部对校级课题和区级一般课题的研究工作进行验收,出具鉴定意见或处理意见。
通过结题鉴定的校级课题,由研发部颁发校级课题结题证书。
通过结题鉴定的区级以上课题,由上级科研部门颁发结题证书。
不能通过鉴定验收的课题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或终止。
(二)论文
1.学校鼓励教师结合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结合职教科研实践活动,积极撰写论文,上报研发部。
2.研发部积极做好论文的宣传推介工作,将教师论文积极推荐到区级以上期刊或论文书籍发表,并积极组织推荐参加各类论文评选。
3. 计划每年将优秀教育教学论文编辑成册,出版一辑中华职业学校论文集,将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给予宣传、表扬和推广。
三、档案管理
研发部对每个立项课题,均建立科研档案,保存课题的资料和文件,以便掌握研究动态。上级科研部门颁发的区级课题结题证书由课题负责人将复印件交研发部登记备案存档。
四、经费管理
学校为保障教科研顺利开展,每学年拨给相应的教研经费,专款专用,具体办法见附二。
五、奖励办法
学校鼓励研究,奖励成果。
六、信息渠道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管理的信息请留意学校门户网教育研发栏目相关内容。
七、联系方式
中华职校研发部 邮箱:zhzxyfb@163.com 办公室1号楼209
八、本办法于2011年9月正式实施。自发文之日起,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研发部视具体情况另行做出补充规定报校务会议同意后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
附件一:中华职业学校校级课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