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黄浦区第十一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09 来源:

局属各基层单位:
    为了进一步探索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实际问题,鼓励本区各级各类教师从事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繁荣和发展区域教育科研事业,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黄浦区第十一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与奖励办法
    (一)申报对象与成果范围
    1.凡本区教师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2.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上届评选后(2010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30)获得的成果。凡已参加过上届评奖的成果,除非有重大的、新的突破性进展,否则不得重复申报。
    3.成果申报人必须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
    (二)申报办法
    1.凡参加评选的教育科研成果必须由其主要研究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接受单位的审核。各单位在成果初选的基础上填写《黄浦区第十一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统一报送区科研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2.各单位在初选的基础上,申报的限额如下: 幼儿园3项;小学5项;初中(含九年一贯制)6项;高中(含完中)8项。(市级以上课题成果不占限额)
    3.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同一个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4.申报评奖的成果应提交以下材料:
    《黄浦区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书》2份(需盖单位公章)http://www.zhonghua.lwedu.sh.cn/uploads/docs/1d5b69848c48fb44b45df0a50e736ab6.doc;全面反映研究成果的主件4份。上述文本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并分别装订成册。同时,请各校通过“黄浦教育科研网”进行网上成果申报。
    (三)评审与奖励办法
    1.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由区科研室组织,经三审确定科研成果等第,由区教育局批准、公布,并召开教育科研成果发奖大会,进行统一的奖励和表彰。
    2.本届教育科研成果评选设立一、二、三等奖。对获奖成果的研究者由区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二、材料报送及网上申报要点
    (一)材料报送
    参加申报的单位请将所有申报材料于2013 年10月30日下午4:00前报送区教育学院科研室各相关学段科研员,逾期不再受理。
区教育学院科研室地址为:丽园路478号304室(中学段)、305室(小、幼学段);电话:61769397、61769228;具体事宜可咨询本学段科研员。
    (二)网上申报
    参加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的单位请于2013年10月30日下午4:00前通过“黄浦教育科研网”(网址:http://hpky.hpe.cn)完成网上成果申报。
请各校务必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登录黄浦教育科研网完成上述操作。网上申报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建议各校提前操作以避免网络拥堵等问题。
       

黄浦区教育局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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