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沪教委科〔2014〕18号,见附件1),2014年的市级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老师注意以下几点:
1.我区可以申报的总项目数为16项;
2.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4月23日前把申报意向报至学校研发部;
3.此次申报的项目有市级项目(经费为4万)和重点项目(经费为8万),请各校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时做好经费使用预算;
4. 本次采用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活页部分(从申请书第9页开始)不用打印,只用于网上申报时填写需要;
5.网上申报时,需要填写每个参与研究人员的身份证号码,请大家填写申请书时做好准备;
6.请于5月4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研发部邮箱zhzxyfb@163.com。具体填写要求以填表说明为准。
研发部
2014年4月18日
附件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4年度
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其他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均可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沪教委科〔2014〕13号)申报项目。
二、申报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应贯彻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推动教育科研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三、此次组织申报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和市级项目,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专项课题。
四、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1.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管理办法》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研究项目。重点项目的申请人若已申报2014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青年)专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有在研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本年度不得申报。重点项目和市级项目申请人已承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核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力量和必备条件,确保申报质量。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对项目遴选的基础上根据申报限额,集中报送。
3.各区县教育局所属单位申请人的项目申请书由所属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各区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区县教育局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规划办”)。
4.各高校研究人员的项目申请书报学校科技处(社科处),由学校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规划办。
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研究机构、其他有关单位申请人的项目申请书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报规划办。
6.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7.申报人需交申报书一式三份,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送交纸质材料的同时,根据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另行通知)。
8.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直接送交的项目申请书。
9.各高校、各区县受理申报工作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各单位向规划办集中报送申请书的日期为2014年5月12日至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10.本通知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均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mec.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cnsaes.org)下载。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附件2: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