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西式烹调师项目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3 来源:中华职校

中华职业学校

中华职校[2022]01

 


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西式烹调师项目

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49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沪职鉴中心〔20211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具体落实的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及实施机构

认定项目为西式烹调师(五、四、三、二、一级),由中华职业学校组织实施认定工作,并由中华职业学校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认定申报

(一)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可分为团体申报和个人申报。

团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本市社会培训机构学员、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所在社会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审核,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后,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

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统一代办。

个人申报。个人申报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到中华职业学校(黄浦区打浦路303169号楼101室)自行办理。

(二)申报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或就读,在法定年龄段内(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相关评价项目申报条件的,可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本市居住的应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就业的应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就读的应提供本市《学生证》)。

申请参加本职业技能评价应具备的最低学历要求和条件请按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普通受教育程度”和“申报条件”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一)。

(三)时间安排

2022年本市《西式烹调师》(五、四、三、二、一级)

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间安排表

开考月份

受理认定

申报及缴费时间

下载理论知识

考试准考证时间

理论知识

考试时间

4

公告发布之日起—

331

411日—

415

416

5

41日—

429

59日—

513

514

6

53日—

531

613日—

617

618

7

61日—

630

711日—

715

716

9

71日—

729

912日—

916

917

10

91日—

930

1017日—

1021

1022

11

1010日—

1031

1114日—

1118

1119

12

111日—

1130

1212日—

1216

1217

 

(四)申报缴费

考生须在规定的认定申报及缴费日期内办理申报手续,并接收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在受理认定申报及缴费日期内到现场缴纳“西式烹调师xx级考核费”, 考核费的收费标准为:

五级450元(其中理论考核费100元,操作考核费350元)

四级500元(其中理论考核费100元,操作考核费400元)

三级550元(其中理论考核费100元,操作考核费450元)

二级1100元(共5个模块,每个模块考核费220元)

一级1100元(共5个模块,每个模块考核费220元)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手续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http://139.224.253.143/下载并打印理论和操作考试准考证。

三、成绩及证书信息查询

考生在考核科目全部结束后可登陆http://139.224.253.143/,进行成绩查询,或登录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官网(http://www.rsj.sh.gov.cn/xjd/index600.jsp)进行成绩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 证书信息也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进行查询。

四、补考申报

(一)考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如成绩不合格,可按规定申请补考。五级、四级、三级成绩有效期两年,二级、一级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均以考生首次申报认定网上成绩评定日期为准,超过成绩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科目考核。

(二)如考生在成绩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同等级的新认定申报,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科目成绩不再保留。

(三)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项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补考。

五、证书领取

通过个人申报的考生,在查询成绩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业务受理现场领取证书。通过团体申报的考生由申报机构统一领取证书。

六、业务受理

(一)业务受理地址:黄浦区打浦路303169号楼101

(二)业务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2月、8月除外)8:30-15:30

(三)业务咨询电话:021-63052852

(四)业务查询网址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信息公布

通过中华职业学校官网(https://zhonghua.hpe.cn)中 “烹饪实训中心 ”的“考试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2、准考证下载、成绩查询:http://139.224.253.143/

七、有关情况说明

(一)参加西式烹调师(五、四、三、二、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考生,在申报时须承诺提供的申报材料均为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伪造的,将取消其考试成绩,虚假材料及考核认定费不予退还,并对其所获证书作无效处理。

(二)考核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相关规定(详见附件二);疫情防控期间,须严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考点管理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中华职业学校

202231

 

主题词:西式烹调师 职业技能   等级考试

中华职业学校    202237日印发

 

 


附件一: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西式烹调师(2018版)

附件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评人员须知

为规范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技能人才评价的公平、公正,保障参评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参评人员须知告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须承诺提供的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伪造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虚假材料及考核评价费不予退还,已获得的证书作无效处理。

二、参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该科目成绩。

1、携带禁携物品(包括与评价内容相关的书籍、资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以及规定以外的工具等)进入座位(或考位)或未将禁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拒不改正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或考位)参加评价,或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位),经提醒拒不改正的;

3、在考场(或考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提醒拒不改正的;

4、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三、参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全部科目成绩,且当年不得参加评价。

1、在评价过程中使用规定以外的带拍照、存储、传输或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相机、手机、耳机、U 盘、手提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或其他电子用品的;

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评价内容相关资料等的;

3、故意损毁试卷、工件或考试材料的;

4、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的;

5、存在其他作弊但对其他应试人员未造成严重干扰的行为。

四、参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情节轻微的,2年内不得参加评价;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参加评价,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送有关部门。

1、通过虚假承诺、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非正当手段取得参加评价资格的;

2、评价前以非正当手段获得试题或答案或进行传播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胁迫他人配合作弊、偷换工量器具或工件等的;

4、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评价或替他人参加评价的;

5、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6、故意损毁评价设备(含视频监控系统)、材料,造成设备事故、人身伤害或设备主要零部件损坏的;

7、其他影响恶劣或严重扰乱评价管理秩序的行为。

评价活动结束后,发现参评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并经确认的,依照以上规定处理,对其中已颁发证书的,由评价机构或评价机构监管部门宣布评价成绩无效,并对已发放证书、已上网证书数据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中华职业学校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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