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教材建设与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02 来源:中华职校

校本教材建设是学校专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树立学校形象,扩大学校影响,提高学校知名度的有效途径。为此,学校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编写校本教材。为做好这方面工作,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校本教村建设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学术委员会为领导小组

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提出校本教材建设的原则性意见,评审校本教材编写立项申报表,代表学校联系教材出版事宜。

 任:黄芸

副主任:薛计勇

 员:奚小英、汪楙若、陆惠莉、王  鹏、方  斌、谢朴园、俞  露、王晶晶

二、校本教材建设原则

(一)紧密结合学校专业、课程等教学改革需要开展校本教材建设。优先安排解决部分课程没有教材或现有教材不适用的问题;优先安排教学所需要的基础教材,再安排配套教材;优先安排具有教学改革特色、学校特色的教材。

(二)校本教材内容应当符合专业课程标准的要求,能反映行业、专业技术进步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

(三)校本教材建设要依据本办法,按程序管理。

三、校本教材建设立项

(一)立项方式。教师从各自的教材建设需要出发,填报《中华职业学校校本教材立项申请书》(附件6)。

(二)立项审批。《中华职业学校校本教材立项申请书》提交学术委员会审核,经讨论通过,并根据建设难易程度和规模确定资助额度。

(三)立项管理。已经立项的教材必须按时完成编写任务。项目到期未完成编写任务者,其主编不得申请新的校本教材编写项目。

四、校本教材编写

(一)编写队伍与职责

1.校本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负责教材立项申请,拟定教材编写大纲、编写说明、教材编写体例与结构体系,对参编人员进行分工,负责全书的统稿、送审工作。

2.编写人员应配合主编,按时、保质保重完成编写任务。书稿完成后,配合主编,根据审稿意见对书稿进行认真修改。

(二)编写要求

1.教材内容精炼,反映本专业、学科领域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成果,可读性强,富有启发性,能有效保证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2.教材深广度适当。以必须和够用为度,适应学生的知识基础和认知规律,深入浅出,完整表达专业课程应包含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结构严谨,注重实训环节,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教材编写体例规范科学,图文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

五、立项教材建设质量与审稿

(一)教材编写中期应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开发进度和阶段性编写成果,接受检查,填写《中华职业学校校本教材编写中期检查表》(附件7)。教材开发编写如需作重大变更时,必须向校学术委员会书面申请。

(二)教材编写完成后.主编填报《中华职业学校校本教材成果鉴定表》(附件8),连同教材稿一并交专业组或教研组。

(三)专业组或教研组汇总送审教材,组织专家对新编教材进行审定,形成审定意见,然后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四)坚持编、审分开,教材编写人员不得参加教材审定工作;审定教材严格按照程序和审定标准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六、立项教材采用方式及奖励

(一)审定通过的校本数村,首先在校内使用.在使用一轮后,主编须听取学科有关教师的意见,写出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报教育发展处。

(二)已经使用一个周期,证明确实具有较高质量和特色的教材,可以继续使用和增印。

(三)奖励费用。学校根据校本教材的质量与发挥的作用情况进行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制定。

七、信息渠道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管理的信息请留意学校门户网教育研发栏目相关内容。

联系方式

邮箱:zhzxyfb@163.com    

八、其他

本办法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术委员会视具体情况另行做出补充规定报校务会议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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