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开放实训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2020年9月修订)
1、使用各实训室必须列入实践教学计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实训室,应提前一周向实训中心提出申请,经实训中心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实训课的任课教师应提前到达实训室, 做好实训课准备工作。 实训师生进入实训室前,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换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工作服要保持整洁。
3、学生做实训前,教师应提醒学生检查每个实训用具是否齐备完好,如发现实训用具缺少或已损坏,应立即上报给实训教师,由实训教师反馈给相关人员。
4、实训用的刀具以班级为单位由教师负责分发和收回,不得随意放置,不得拿着刀具随意走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5、必须强化安全教育,实训操作前应先检查炉灶的开关、管道、接头,防止漏气中毒,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6、应严格执行实训室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要求,爱护实训设备和工具,节约用水、电、气,做到无长明灯,无长流水。学生未经指导教师批准,不得开启与本次实训项目无关的设备和电源开关。
7、养成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操作前清洗工作台和工作用具。操作中始终保持工作台、工作用具、地面的清洁,不乱丢垃圾,不把垃圾扔到水槽中,保证下水道畅通。操作后按要求清理工作台、工作用具,工作用具分类摆放。
8、实训中不得浪费原材料。未经允许,不得将操作室内的原材料和加工成品及教学用具带出操作室,加工成品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自行处理。
9、实训教师要及时处理实训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并对实训室使用情况做好登记,并检查实训用具是否完好。
10、实训结束后教师应督促学生做好卫生清理工作,关好水、电、气开关,锁好门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