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联系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08 来源:中华职校

积极分子联系制度

发展党员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保证党员标准,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挑选积极分子

1.申请入党者:虽递交入党申请书,但考察了解后,离党员标准相距较远者,属一般培养教育对象。

2.入党积极分子:已具备入党基本条件,表现较突出者,属重点培养对象。

3.计划发展对象:政治历史清楚,入党要求迫切,入党动机端正。

二、 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凡申请入党者,党支部指定一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每三个月谈话或联系12次。

2.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派12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经常找他们谈话,组织他们参加党内活动,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每季度向党支部局面汇报思想一次。

3.对发展对象,党支部积极推荐到局党校,进行党的基础知识短期培训,端正入党动机。

三、 对入党联系人要求

1.入党联系人必须是正式党员。

2.入党联系人一般与入党积极分子尽可能是同组室,与入党积极分子接触较多,便于了解,帮助,考察工作的进行。

3.入党联系人每季度必须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12次,并将他他的思想汇报交至党支部。

4.入党联系人每季度必须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如有新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便于了解掌握情况后,制定下一步培养、教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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